2020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揚州考區(qū)考生疫情防控須知
2020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將于8月29日至9月11日舉行,為全面做好揚州考區(qū)疫情防控及考務組織工作,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及時管控和妥善處理考試期間突發(fā)事件,根據《關于印發(fā)2020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江蘇考區(q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考試工作實際,現對考生疫情防控有關要求須知如下:
1、請廣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江蘇政務服務”或者“支付寶”申領“蘇康碼”,并持續(xù)關注“蘇康碼”健康狀態(tài),保留行動軌跡。考生參加考試應滿足當天“蘇康碼”綠碼和體溫檢測低于37.3度的要求。
2、考生考前14天內無國內高、中風險地區(qū)、國(境)外旅居史和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史,考前無發(fā)熱、咳嗽等相關癥狀。考生提前準備好14天行程查詢截圖。
具體操作方法:編寫“CXMYD”發(fā)送至10001、10086或者10010并按運營商相應短信提示,實現到訪地查詢。
考生不得提供身體健康狀況虛假信息。對于隱瞞行程、隱瞞病情、故意壓制癥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并追究本人及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3、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huán)節(jié)需摘除口罩外,進入考區(qū)應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4、考生在打印準考證時應同時打印簽署《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協議》,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簽署日期為考生參加的首場考試日?荚嚠斕,考生提交對上述事項的承諾書,拒交者取消考試資格。
5、每場次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忌M入考場前,應主動服從工作人員指揮,有序排隊,接受檢查和詢問。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查、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6、考生必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以及其他必要的證件參加考試(具體要求詳見蘇財會〔2020〕17號),考生不得以防疫為由拒絕接受身份驗證。
7、考試當天持“蘇康碼”非綠碼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入場時持綠碼但檢測體溫異;蛴懈煽鹊瓤梢砂Y狀的,將引導至臨時隔離檢查點,由醫(yī)務人員復測體溫和排查流行病學史,判斷為可疑病例的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并報當地疾控部門進行處置;判斷為非可疑病例的,安排至臨時隔離考場進行考試。
8、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荚嚱Y束后,按規(guī)定依次、有序離開考場、考點,不得在考場、考點附近逗留、聚集。
9、考試過程中,如有考生出現發(fā)熱、乏力、干咳、呼吸困難等疑似新冠肺炎癥狀的,按以下程序處置:
監(jiān)考人員立即要求其佩戴口罩并迅速報告考點;
防疫副主監(jiān)考組織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帶離考生至隔離室;
防疫副主監(jiān)考組織考點醫(yī)務人員進行體溫檢測,體溫異常,或伴有干咳、呼吸困難等癥狀的,經醫(yī)務人員現場核實、診斷并決定是否終止其考試或工作并帶離考場;
視情報告當地疾控部門并按要求進行處置;
考點醫(yī)療防控人員做好相關區(qū)域的消毒;
在考場記錄單上記錄處置情況,并經考點防疫副主監(jiān)考和參與診斷的醫(yī)務人員共同簽字,相關情況同時報省會計考辦;
如有考生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和考點立即配合有關部門排查密切接觸者,配合有關部門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
10、關于考試疫情防控的詳細要求,請考生仔細閱讀蘇財會〔2020〕21號文件。
揚州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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