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講義精要:
本章共兩節(jié)(支付結算概述、銀行結算法律制度),要點歸納:第1節(jié)----支付結算的概念、管理體制、基本要求、種類,填寫票據(jù)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要求,銀行結算賬戶的概念、種類、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變更和撤銷,各銀行結算賬戶的概念、適用范圍、開戶要求;第2節(jié)----票據(jù)結算法律制度,票據(jù)概念、作用、代理、權利、保全、抗辯,銀行匯票、支票概念及辦理要求等。
本章約占30分。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重點十三】支付結算基礎
一、支付結算的概念
支付結算是指單位、個人在社會經(jīng)濟活動中使用現(xiàn)金、票據(jù)、信用卡和結算憑證進行貨幣給付及其資金清算的行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資金從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的轉移。
支付結算本質(zhì)上就是資金清算的行為,是購買貨物或接受勞務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貨幣的一種結算行為。
辦理支付結算的主體(當事人)是銀行(銀行、城市信用社、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以及單位(含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其中,銀行是支付結算和資金清算的中介機構。
支付結算方式有:支票,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商業(yè)匯票,匯兌,委托收款,異地托收承付,信用卡,信用證等9種,本教材主講支票,銀行匯票。
遵守原則:格守信用、履約付款;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銀行不墊付。
支付結算實行集中統(tǒng)一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負責制定統(tǒng)一的支付結算制度,人行分行可據(jù)支付結算制度制定實施細則,政策性銀行、商業(yè)銀行總行可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例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屬于辦理支付結算主體的有( )。
A.城市信用社
B.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
C.單位
D.個體工商戶
[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