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購置固定資產的核算
1.購置固定資產核算設置的賬戶
“固定資產”---資產類科目,用來核算固定資產的原價。
借方:登記增加固定資產的原價
貸方:登記減少固定資產的原價
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yè)期末持有的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
該賬戶按固定資產的類別、使用部門等進行明細核算。
2.購置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
(1)不需要安裝
[例1]20××年2月,企業(yè)購入一臺生產用設備,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價款2 800 000元,增值稅額476 000元,支付運輸費200 000元。固定資產無需安裝,且運費取得了增值稅合法抵扣憑證(按7%抵扣),以上貨款均以銀行存款支付。
借:固定資產 3 000 000
應交稅費——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 476 000
貸:銀行存款 3 476 000
注: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2 800 000+200 000=3 000 000(元)
(2)需要安裝
[例2]某企業(yè)購入一臺需要安裝的設備,買價20 000元,增值稅3 400元,發(fā)生包裝費400元,安裝調試費800元,均以銀行存款支付。會計處理如下:
“在建工程”---資產類科目,它用來核算建造、安裝、更新改造等工程所發(fā)生的各項支出
借方:登記各項在建工程的實際支出
貸方:登記完工工程轉出的實際成本
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yè)尚未完工工程發(fā)生的實際成本。
支付價稅款、包裝運雜費:
借:在建工程 20 400
應交稅費——應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 (固定資產進項稅額) 3 400
貸:銀行存款 23 800
支付安裝調試費:
借:在建工程 800
貸:銀行存款 800
設備安裝完畢交付使用:
借:固定資產 21 200
貸:在建工程 21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