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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份小知識:勞動合同試用期的規(guī)定】
初級會計考試經(jīng)濟法基礎(chǔ)知識點
1、可以不約定試用期,同一家單位只能與勞動者約定一次試用期
2、約定試用期的法定要求:
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或以完成一定任務(wù)為期限:不得約定試用期
3個月≤合同期限<1年:不得超過1個月
1年≤合同期限< 3年:不得超過2個月
3年以上合同期限,無固定期限合同:不得超過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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