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滅火器配置驗收與檢查案例分析
一、情景描述
某寺廟為縣一級文物保護單位,是一可能發(fā)生固體物質(zhì)火災為主的滅火器配置場所。其大雄殿配
置有推車式干粉滅火器,周圍過道和用房配置有MFZ/ABC4手提式磷酸銨鹽(ABC)干粉滅火器。該寺廟大雄殿的計算單元最小需配滅火級別為1OA,有兩個設置點,一個設置點配置了一具MFTZ/ABC20推車式磷酸銨鹽(ABC)干粉滅火器,另一個設置點配置了一具MFTZ/20推車式碳酸氫鈉 (BC)干粉滅火器。滅火器最大保護距離符合消防規(guī)范要求。在2013年的一次現(xiàn)場檢查時,發(fā)現(xiàn)所配置的滅火器中有2000年生產(chǎn)出廠的產(chǎn)品。滅火器配置現(xiàn)場的滅火器情況如圖2-41-1和圖2—41—2所示。
二、案例說明
本案例主要是通過對縣一級文物保護單位寺廟中的大雄殿和其周圍過道及用房配置的手提式滅火器與推車式滅火器進行分析,了解和掌握下列內(nèi)容:
1)滅火器配置驗收的部分要求。
2)配置滅火器的檢查。
3)滅火器的送修。
4)滅火器的報廢。
三、關鍵知識點及規(guī)范要求
(一)滅火器配置驗收的部分要求
該寺廟是以A類火災為主的嚴重危險級場所,其滅火器的配置要注意如下一些要求:
1)在同一滅火器配置單元內(nèi),采用不同類型滅火器時,其滅火劑應能相容。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劑與碳酸氫鈉干粉滅火劑不相容。
2)A類火災場所應選擇水型滅火器、磷酸銨鹽(ABC)干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或鹵代烷滅火器。碳酸氫鈉干粉滅火器不能用于A類火災場所。
另外,A類火災場所滅火器的最低配置基準中規(guī)定,嚴重危險級的單具滅火器最小配置滅火級別為3A。
3)滅火器箱不應被遮擋、上鎖或拴系。
4)手提式滅火器頂部離地面高度不應大于1.50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5)推車式滅火器的最大保護距離是手提式滅火器的兩倍。
(二)配置滅火器的檢查
1)滅火器的配置、外觀等應按規(guī)范的要求每月進行一次檢查。
2)候車(機、船)室、歌舞娛樂放映游藝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堆場、罐區(qū)、石油化工裝置區(qū)、加油站、鍋爐房、地下室等場所配置的滅火器,應按規(guī)范的要求每半月進行一次檢查。
3)儲壓式滅火器的壓力指示器指針應指示在綠區(qū)范圍內(nèi)。
(三)滅火器的送修
1)存在機械損傷、明顯銹蝕、滅火劑泄露、被開啟使用過或符合其他維修條件的滅火器應及時送滅火器生產(chǎn)企業(yè)或?qū)I(yè)維修單位進行維修。
2)滅火器的維修期限:水基型滅火器為出廠期滿3年,首次維修以后每滿i年;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和潔凈氣體滅火器為出廠期滿5年,首次維修以后每滿2年
(四)滅火器的報廢
干粉滅火器出廠時間達到或超過10年報廢期限時應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