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火墻上不應開設門窗洞口的情況
1、甲、乙類倉庫內的防火分區(qū)之間的防火墻不應開設門、窗、洞口。
2、總建筑面積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應采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樓板分隔為多個建筑面積不大于20000㎡的區(qū)域。
3、住宅建筑與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時,住宅部分與非住宅部分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且無門、窗、洞口的防火隔墻和1.50h的不燃性樓板完全分隔;當為高層建筑時,應采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樓板完全分隔。
4、人防工程的地下商店,當總建筑面積大于20000㎡時,應采用防火墻進行分隔,且防火墻上不得開設門、窗、洞口,相鄰區(qū)域確需局部連通時,應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
5、室內無車道且無人員停留的機械式汽車庫,當停車數(shù)量超過100輛時,應采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分隔為多個停車數(shù)量不大于100輛的區(qū)域,但當采用防火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樓板分隔成多個停車單元,且停車單元內的停車數(shù)量不大于3輛時,應分隔為停車數(shù)量不大于300輛的區(qū)域。
口訣:甲乙?guī),住合建,車庫一百,地商兩萬!
二、3.00h的防火隔墻
1、廠房內的丙類液體中間儲罐應設置在單獨房間內,其容量不應大于5m³。設置中間儲罐的房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和1.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房間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2、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的分控制室宜獨立設置,當貼鄰外墻設置時,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與其他部位分隔。
3、總建筑面積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應采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樓板分隔為多個建筑面積不大于20000㎡的區(qū)域。相鄰區(qū)域確需局部連通時,應采用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防火隔間、避難走道、防煙樓梯間等方式進行連通,當采用防火隔間時,防火隔間的墻應為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
4、布置在民用建筑內的柴油發(fā)電機房,機房內設置儲油間時,其總儲存量不應大于1m³,儲油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與發(fā)電機間分隔;確需在防火隔墻上開門時,應設置甲級防火門。
5、避難層可兼作設備層。設備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體或氣體管道應集中布置,設備管道區(qū)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與避難區(qū)分隔。
6、劇場等建筑的舞臺與觀眾廳之間的隔墻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
7、避難走道防火隔墻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3.00h,樓板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50h。
8、具備連續(xù)清灰功能,或具有定期清灰功能且風量不大于15000m³/h、集塵斗的儲塵量小于60kg的干式除塵器和過濾器,可布置在廠房內的單獨房間內,但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和1.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
口訣:
丙類液體中間罐,甲乙分控貼鄰建。
防火隔間地下店,柴油機房儲油間。
避難設備管道邊,劇場舞臺觀眾面。
避難走道墻與板,連續(xù)清灰除塵單。
三、2.00h樓板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樓板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2.00h。
2、總建筑面積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應采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樓板分隔為多個建筑面積不大于20000㎡的區(qū)域。相鄰區(qū)域確需局部連通時,應采用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防火隔間、避難走道、防煙樓梯間等方式進行連通。
3、除商業(yè)服務網(wǎng)點外,住宅建筑與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時,住宅部分與非住宅部分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且無門、窗、洞口的防火隔墻和1.50h的不燃性樓板完全分隔;當為高層建筑時,應采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樓板完全分隔。
4、汽車庫不應與托兒所、幼兒園,老年人建筑,中小學校的教學樓,病房樓等組合建造。汽車庫設置在托兒所、幼兒園,老年人建筑,中小學校的教學樓,病房樓等的地下部分時,汽車庫與托兒所、幼兒園,老年人建筑,中小學校的教學樓,病房樓等建筑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樓板完全分隔。
口訣:兩高地下汽車庫,二時樓板需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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