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廣東省東莞市制衣裳廠“5.30”特大火災事故
1991年5月30日凌晨,廣東省東莞市石排鎮(zhèn)田邊管理區(qū)盆嶺村個體戶(掛名集體)王某一、王某二兩對夫婦辦的興業(yè)制衣廠(來料加工企業(yè))發(fā)生特大火災,全廠付之一炬,造成72人死亡,47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達300萬元。
1989年期間,王某兩對夫婦自籌資金建成一幢四層樓的廠房。同年11月以王某二之名簽領營業(yè)執(zhí)照開辦石排鎮(zhèn)興業(yè)制衣廠,并與香港三裕公司簽訂來料加工協議,生產塑料雨衣裳。此后,在招收工人,生產、管理等方面都由王某一負責。投產后,生產車間、倉庫、工人宿舍同在一幢樓,原料、成品、廢料、易燃物品胡亂放置。
5月20日,加班工人梁某吸煙后扔下煙頭引燃易燃物。當日凌晨4時20分左右,廠一樓突然起火,存放在樓層的大量生產原料PVC塑料布和成品雨衣7萬多件著火,火熱迅速蔓延并封住了這幢四層樓廠房的唯一出口。樓內既無防火栓、滅火器等起碼消防器材,亦無防火疏散通道和緊急出口,還將很多門、窗都用鐵條焊死,造成工人撲火無力,逃避無門。濃煙烈火沿著樓梯和電梯井筒道大量竄入三、四層樓的工人宿舍。當時許多工人正在該樓內熟睡,沒等醒來或還不知這里發(fā)生什么事情,就被熏死或燒死,最終造成64人直接熏死燒死55人從窗口跳樓逃生。逃生人員中,兩人當場摔死,6人摔傷、燒傷過重,搶救無效死亡。共計造成72人死亡,84平方米的廠房燒毀。
針對上述事故案例,分析直接原因、間接原因、責任者、整改措施。
二、答題要點:
1、直接原因
(1)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
、佟叭弦弧保荷a車間、倉庫、工人宿舍同在一幢樓;
②原料、成品、廢料、易燃物品胡亂放置;
③樓內無防火栓、滅火器等起碼消防器材;
、軣o防火疏散通道和緊急出口,很多門、窗被鐵條焊死。
(2)人的不安全行為
①在有很多易燃物的工作場所,加班工人梁某吸煙并亂扔煙頭;
②緊急情況下樓逃生時方式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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