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籍華人阿壽
1842年,中英兩國簽訂《南京條約》,雙方為各自的國民提供在彼此的疆域內享有人員和財產受到完全保護的權利。盡管中國沒有公開允許移民出境,但1860年通過的一條法律規(guī)定尋求在英國殖民地或其他地方工作的華人有這種移民自由。他們及其家人只要登上在中國任一個開放港口里的任一艘英國船只即可。1868年,另一個條約——一個與美國簽訂的條約——給予那些觀光、貿易或永久定居為目的的華人將家庭及對國家的效忠從一個國家轉移到另一個國家的權利。從而打開了從中國移民出境的大門。
1850年不列顛哥倫比亞的淘金熱開始了華人從美國移民到加拿大的歷程。在這些早期移民中間,很多人是從福建省、廣東省乘船到達舊金山的。當聽說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發(fā)現(xiàn)了金礦,很多人從陸路穿越俄勒岡州,過邊境進入加拿大,或者乘船到達維多利亞港。當金礦被淘盡的時候,這些早期的定居者留了下來,轉而從事園藝、農業(yè)、家政服務、道路和鐵路建設等行業(yè)。到1871年,這個省大約有3,000名華裔居民,其中只有53名婦女。
因為華人勞工以勤勞守信聞名,多家公司爭相雇傭他們。結果,在1882年至1884年期間,估計來了10,000名工人。為了有效地限制華人入境,加拿大國會通過了一項法令,限制每50噸排水噸位只能運載1人,還征收人頭稅。那些交了人頭稅的人,其檔案至今還可以在加拿大國家檔案館查閱到。
1875年元月刊登在《倫敦新聞畫報》上的一篇文章,通過揭示華人一些觀念的改變,對移民過程做了某些深層的透視。其作者認為,他們的變化是很小的,而且基本上都是外在的。他相信在努力融入當?shù)厣鐣倪^程中,華人接受了美洲的語言、文化和服飾。然而,因為華人總是帶有一種對他們自己身份的強烈認同感,要他們養(yǎng)成北美的生活方式是沒有必要的,他們也認為沒有義務放棄自己的傳統(tǒng)。以今天的標準來看,這篇文章的大部分內容可以被認為是帶有侮辱性的。
在美國,存在兩種對立的觀點。一方面,華人被看成廉價的勞動力,為這個國家的財富積累提供了必要的人力資源,大多數(shù)通常從事危險的職業(yè)。另一方面,又有人污蔑他們是這個國家的“禍根”。有些美國人贊揚中國人,另一些人則指責他們是惡棍。還有些人憂心忡忡于如果所有移民都決定留下來可能會發(fā)生的問題。然而,他們的擔心毫無道理,因為大多數(shù)華人并沒打算留下來。他們最大的愿望就是盡可能地攢錢,然后回到中國。
為移民提供食宿和就業(yè)的行會建立了起來。當然,這是要付錢的。所付費用可以保證工人得到合理的工資,不受雇主欺騙。會費累積到很大一筆的時候,行會就能夠幫助生病或失業(yè)的人。他們不僅要注意工人是否得到應得的收入,還要使他還清所有的債務。沒有其代理人出具的無欠債的證明,工人是不允許回到自己國家的。
很多華人能夠存下一部分收入,回家時帶回他們的祖國。工人們回到中國后,常常會再次到北美掙更多的錢。然而,在中國,被允許上船之前,他們必須證明自己是自愿走的,并不是受勞動合同的約束。在開船之前,當局會上來檢查,保證船上所有的人都檢過票,并且不是違反他們的意愿離開這個國家的。
阿壽,1845年出生于廣東,19歲時離開中國到美國謀生。1864年到達舊金山后,靠打工過活,先是當洗碗工,然后是廚師,最后是雪茄卷煙工。從一開始,他就認識到,只要他有耐心,能夠表現(xiàn)出最佳的能力,就會實現(xiàn)他的價值。
也許是受傳聞中加拿大鐵路公司所給的高工資的吸引,阿壽離開了舊金山。1881年他到溫哥華。1882年至1884年,他在加拿大太平洋鐵路的西段工作。先是做簿記員,然后是記工員,出納員,最后被提拔為供應公司的華人主管。這次晉升使他負責雇傭合同的事務,他把幾千人從中國運送到不列顛哥倫比亞的鐵路線上工作。在建設高峰期間,他管理的華工達六、七千人。
1885年,他用在加拿大太平洋鐵路公司掙的錢回到中國,并從1885年住到1888年。在那里,他娶了四個妻子。那時,對富有的年輕人來說這種情況很普遍。他和他的第一位妻子李氏有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李氏在婚后得了重病,力勸他再娶一位妻子,以便照顧他們的孩子。他的第二位妻子汪氏,很年輕,有一雙“多情”的眼睛,但卻得不到李氏的認可。她堅持要他再結第三次婚,這次一定會選一個能夠照顧孩子的。第三位妻子董氏比較成熟,有能力管理家務和照顧孩子。董氏又說服他要了第四位妻子金氏,她的主要角色是董氏的幫手。他與他的四個妻子有二十三個孩子,其中一個成為加拿大知名的第一位加籍華人醫(yī)生。他和他的三個妻子于1888年回到加拿大——李氏在他們走之前已經(jīng)去世。
這次回到加拿大,他創(chuàng)辦了一家新企業(yè)。他成了一位商人,在溫哥華唐人街的中心地段開了一家進出口公司。Wing Sang公司的業(yè)務是從中國進口貨物。該公司為華裔加拿大人供應在溫哥華不容易買到的商品,并把加拿大的食品出口到中國。
他傾其所有投資房地產的方式和擴展經(jīng)營的方法大獲成功。1889年,阿壽在唐人街的彭得街買地,開始建一座綜合大樓,這座大樓至今猶在。最初是一座兩層大樓,一樓作店面,二樓住人,這也許是唐人街上用耐用磚建造的第一座樓房。顧客進商店前,要走過鋪在土路街上的木板平臺,以免把灰塵和泥土帶進屋里。
伴隨成功的步伐,阿壽擴建了他的房屋。1901年,他加寬了街道以適應另外三個商店的需要,每個都是兩層的。同年,他在原來的房屋上加了第三層。1912年,為滿足不斷增長的家庭和事業(yè)的用房需要,他在舊房子的后面建了一座六層的磚房。兩座房屋之間的地面有個狹小的走廊相連,在三樓上架設了一個跨過兩座樓之間小巷的樓梯。大多數(shù)房間用于儲存進出口貨物。
阿壽與船運公司的聯(lián)系以及他自己的事業(yè),展示了他對運輸業(yè)的了解和熟練使用漢語和英語工作的能力。1889年,加拿大太平洋鐵路公司再次請他擔任加拿大輪船公司的華人旅客代理。他擔任這個職務一直到1927年82歲去世時為止。
對中國咸鯡魚的大量需求,再加上漁船船隊帶回來的巨大捕獲量,促使阿壽在南奈莫建立了魚片加工廠。這個廠的成功又促使他不久就在溫哥華島開了第二家。兩個廠雇傭了大量的華工,幫助在南奈莫城中心建立了一個很大的華人社區(qū)。
與對事業(yè)發(fā)展壯大的投入相一致的是,阿壽支持和鼓勵教育。他不僅建了Ok Kuo夜校,還擔任這所學校的校長達十多年。他的孩子們進的是公立學校,但他們在家還要接受教育。他從香港雇來家庭教師教他們漢語。阿壽以極大的興致關心孩子們的學習。他的哲學是,把基礎漢語加入到孩子們的加拿大教育中,綜合起來將培養(yǎng)出更全面、更負責的公民。
作為一個加拿大教育的熱心倡導者,身在國外的阿壽還贊助中國的教育。他家鄉(xiāng)廣東的Ling-nan大學和Toi-shan中學就是在他的幫助下建立的。
縱觀他的一生,他始終是溫哥華唐人街里的活躍人物。他是當時一起建立華人慈善協(xié)會的十一個人之一,協(xié)會有一個部門是照顧無家可歸的生病、年邁或有困難的華人的。
在他82歲去世的時候,阿壽不僅是溫哥華最富有的人之一,還被認為是社會的棟梁。阿壽的后代一直以他的成熟為榮,繼續(xù)在溫哥華社會中發(fā)揮著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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